看似普通的私家车,车厢内却暗藏储油装置,私自加装加油机、发电机、油泵及简易的管道等设备后,秒变非法改装的“流动加油车”。这种没有安全保障的“黑加油站”就如一枚“流动炸弹”,一旦遇到高温、碰撞或火源,极易引发火灾和爆炸。
8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获悉,近期,该总队联合公安、经信、应急等多部门开展成品油专项治理行动,成功查获一辆涉嫌非法改装、售卖柴油的私家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改装后的非法加油车
当天,执法人员在新都区某街道巡查时,发现一辆可疑SUV停靠在路边,车身老旧、后排车窗被遮光布严密遮挡,空气中还隐约飘散着柴油味,驾驶员正在车内“悠闲”地刷着手机视频。执法人员判断,该车可能存在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遂依法对其开展检查。
当执法人员打开车辆后备箱,刺鼻的柴油味扑面而来。经现场检查,该车已被非法改装,车内非法加装了储油袋及加油导管等设备,且储油袋内残留大量柴油,车内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在后续询问中,驾驶员对其非法改装、非法运输售卖成品油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车内剩余柴油已安全转移,涉案车辆已被依法暂扣,驾驶员已交由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相关职能部门也将针对本案涉及的成品油运输、售购等上下游产业链条开展进一步联合侦办。
执法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驾驶员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有关规定,当事驾驶员将面临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汽油、柴油均属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其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制定了严格的安全技术规范,相关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方可开展作业。”执法人员表示,流动加油车大多由集装箱车、面包车、卡车等私自改装而来,通过加装的油罐、油泵及加油枪等设备,实现为其他车辆加油的功能,此类车辆安全无保障,极易引发燃爆事故。同时非法改装加油车的油品容器等设备不规范也易导致油品泄漏污染环境,且油品质量无保障加注后易损害车辆,危害极大。
执法人员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成品油交易,为爱车加油一定要选择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正规加油站,切勿贪图一时方便和廉价错信“流动加油车”。
红星新闻记者 闫宇恒 图据受访者
编辑 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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